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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H.MOE

CICPA税法2023

  • 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
  •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的名义对外经营,且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六税两费

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资、城、印、房、地、耕
优惠50%以内

增值税

征税范围

  • 货物:国内销售环节、进口;(热力、气体、电力9%)
  • 劳务:加工、修理修配 (不动产)
  • 服务:通运输(逾期票证)、政服务、信服务(基础、增值)、筑服务(设备+人员出租)、融服务(理财保本)、代服务(退票手续费、会议服务)、活服务(文化体育)
  • 无形资产、不动产

交邮基建,租售不动 9%

  • 不属于:
    • 境外单位提供
    • 完全发生在境外
  • 特殊:
    • 罚没物品:上缴财政不征,再经营、再销售征
    • 创新药:首次销售征,后续免费提供不征
    • 预付卡:充值资金不征,手续费征
    • 财政补贴:与销售数量或金额挂钩征,不挂钩不征
  • 不征税:
    • 存款利息
    • 保险赔款
    •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 业务线整体转让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视同销售:
    • 代销
    • 异地总分移送用于销售
    • 资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 所有货物(包括自产)用于投分送(投资、分配、赠送)
    • 无偿提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公益事业、社会公众对象除外)
      • 销售额:自己同期同类平均、他人同期同类平均、组价(组成计税价格)
  • 混合销售:同一项销售行为,又有货物又有服务,税率按货物
  • (特例:自产设备、钢结构件、活动板房,且提供安装服务,使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

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 应当: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差额(征税)不扣,偶发不计
  • 依申请: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会计资料
  • 不得登记(个体、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

扣缴义务人:凭“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进口)

一般计税

  • 13
  • 9
    • 服务:交邮基建,租售不动
    • 货物:粮食等农产品(鲜奶)、油盐、水气、图书报纸杂志(文化)、饲料化肥农药农机
  • 6
  • 0
    • 际运输服务、天运输服务
    • 发、同能源管理、计、广播影视、
    • 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务流程管理、岸服务外包、技术
  • 销售额
    • 包括价外费用
    • 不包括代收费用
    • 包装物押金:
      • 一般货物+黄酒啤酒:EARLY(逾期,收到)交
      • 其他酒:收到时交
    • 特殊销售方式:
      • 折扣销售(同一张发票正数+负数,可以扣),现金折扣不能扣
      • 折让/退回可以扣
      • 以旧换新,一般货物购销两条线,金银首饰按照实际收到的差额
    • 差额征税:
      • 金融商品转让:
        • 扣买入价(IPO、重大重组获得的股)
        • 若实际成本更高,扣实际成本价
        • 无偿转让,认为转出方无增值
      • 房企一般征税:扣地价
      • 经纪代理服务、航空、客运场站、旅游(吃住行签票团)、融资租赁(利息、车辆购置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本金(购买价款)、利息)
  • 进项税额
    • 可抵:
      • 凭票抵扣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收费公路通行服务电子普票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电子普票
      • 农产品计算抵扣:
        • 入库 抵9%
        • 生产领用 深加工用于生产13% 加抵1%
        • 收到3%专票,使用税前金额计算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抵税额
        •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包括燃油附加费,不包括民航发展基金)、铁路车票(9%)、公路水路客票(3%)(注明旅客信息,本公司合同、劳务工)
    • 不可抵:
      • 易计税、征增值税、集体利、个消费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兼用可以全额抵扣
        • 其他按比例
      • 非正常损失
      • 款(包括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饮、居日常服务、乐服务
      • 进项税额转出(固定资产、不动产用净值转出)
  •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邮政、电信、现代服务:~2022 10%,2023 5%
    • 生活性服务业:~2022 15%,2023 10%
  • 留抵退税
    • 总要求:
      • A、B级
      • 36月内未骗税、虚开发票
      • 36月内未偷税被处罚两次及以上
    • 小微所有行业
    • 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除上述以外其他企业
    • 存量退税:MIN(190331,NOW)
      增量退税:NOW-190331
    • 进项构成比例:专票、公路通行费电子普票、海关进口缴款书、解缴完税凭证 占已抵扣的比例
      (不扣除进项税额转出)

简易计税

  • 3%:
    • 小规模纳税人
    • 一般纳税人:
      • 共交通、储服务、卸搬运服务、收服务
        、电放映、育服务
        斯尔(非学历教育)、清工方式的建筑服务(施工方不采购所需材料)、甲工程(发包方提供设备、材料)
        销售自产/外购设备也按此规定
  • 3%减按2%,不得开具专票:
    • 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放弃减税开具专票
    • 销售旧货均减按2%
  • 0.5%:二手车
  • 5%:不动产相关服务(老项目)、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
  • 差额征税:
    • 建筑服务,扣分包
    • 转让不动产,扣购置原价

特定应税行为

建筑、转让不动产、出租不动产、房企

  • 建筑简易用差差
    建筑一般用差全
  • 取得简易用差差
    取得一般用差全
  • 自建出租用全全
  • 房企简易用全全
    房企一般用全差
  • 建筑简易用差/3*3差3(扣分包)
    建筑一般用差/9*2全9(扣分包)
  • 取得简易用差/5*5差5(扣原价)
    取得一般用差/5*5全9(扣原价)
  • 自建出租用全全
    自建简易用全/5*5全5
    自建一般用全/5*5全9
    出租简易用全/5*5全5
    出租一般用全/9*3全9
  • 房企简易用全/5*3全5
    房企一般用全/9*3差9(扣地价)
  • 建23
  • 租35
  • 房3转5

进出口

进口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 出口免抵退:自产
  • 出口免退:外购
  1. 梳理内销
  2. 计算剔税(FOB售价-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 代入公式
  4. 算尺度
  5. 退熟小

税收优惠

  • 小规模:
    • 月销售额不到10万,季度不到30万,免征增值税
    • 若超过,3%减按1%征税
  • 即征即退:
    • 销项-进项占销售额比例超过3%部分退

征收管理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发出货物当天
    • 委托他人代销:
      1. 收到代销清单
      2. 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
      3. 发货满180天

消费税

税目


  1. 所有都交,卷烟(生进+批)、电子烟(生进+批)、雪茄烟(生进)、烟丝(生进)
    不包括烟叶
    • 大于70(一条200支,不含增值税)甲类
    • 一箱=250条
    • 卷烟:从价+从量,生产进口环节+批发(11%+0.005/支,1/条)
    • 电子烟:从价,生产进口+批发(11%)
      电子烟代加工,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 批发环节,批发商之间批发不加征。

  2. 料酒、(食用)酒精不交
    啤酒不含增值税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大于3000元每吨,甲类
    其他酒:
    • 蒸馏酒、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健字文号且酒精度低于38度
    • 发酵酒低于20度
    • 葡萄酒
    • 其他按照白酒(包括白酒品牌使用费)
  3. 高档化妆品
    高档:10元/毫升或15元/片以上
    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
  4.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人造宝石
    金银铂钻 仅在零售环节征税 5%
    其他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征收 10%
  5. 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6. 成品油
    汽油 柴油 石脑油 溶剂油 航空煤油(暂缓) 润滑油 燃料油
    纯生物柴油 免征,属于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不缴消费税
    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不属于润滑油,混合性润滑油属于润滑油
  7. 小汽车
    乘用车 <=9座
    中轻型商用客车 10~23座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加征一道 10%) 每辆130万(不含增值税)以上
    电动汽车、沙滩车、高尔夫车等不征
  8. 摩托车
    250mm以上
  9. 高尔夫球及球具
    球 球杆 球包 球袋 (鞋帽等不征)
  10. 高档手表
    1万以上
  11. 游艇
    交通工具水路客运不征,无动力帆艇不征
  12. 木制一次性筷子
    未经打磨、倒角的要征
    竹制不征
  13. 实木地板
  14. 电池
    太阳能电池 锂电池 镍氢电池 燃料电池 免征
  15. 涂料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的免征

征税环节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
电子烟:生产、进口

批发:卷烟、电子烟 11%+1元/条;11%
零售:金银铂钻 5%;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

计税方式

  • 从价
  • 从量:酒 成品
  • 从价+从量:
    卷烟
    白酒

销售额

同增值税
包含延期付款的利息

  • 包装物押金(不包括塑料周转箱)
    • 连同销售&啤酒黄酒之外酒类包装物押金:并入销售额
    • 黄酒啤酒:从量计税,包装物押金(不含增值税)计入啤酒判断甲、乙依据
    • 一般包装物押金:
      • 一年内未超期:不征
      • 一年内超期:征
      • 一年以上:征
  •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价格差,不含增值税,即全部价款
  • 不包括代收代垫
  • 非独立,按门市(厂子门口小卖部)
  • 电子烟:按代销或代理的销售额
  • 自产自用:
    • 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 自产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 用于职工福利,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 以上使用顺位
      • 自己同期同类加权平均
      • 自产自用组价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成本+利润+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再乘以消费税税率,加上从量税
    • 取生产资料、资入股、偿债务,缴纳消费税,按最高价
  • 委托加工: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 委托方:纳税义务人,若受托方未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委托方须补缴税款【实际销售额(已直接销售部分) + 组价(剩余部份)】
    受托人:代收代缴义务人,未履行义务,罚款0.5-3倍
  • 销售额:1. 受托方的同期同类平均 2. 组价 (成本+加工费+代垫辅助材料成本+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 收回后:
    • 直接出售:
      • 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不需缴纳
      • 高于:缴纳,已代收代缴准予扣除(不限范围)
    • 连续生产:仅八大类能扣除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进口消费税:直接用进口组价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已纳消费税扣除

连续生产,可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时已纳消费税,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

范围:两车一艇 电表涂酒 不能扣除

倒挤:期末已纳税款=期初已纳税款+本期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

消费税出口退税

  • 免税并退税:
    • 外贸企业购进消费品直接出口
    • 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
  • 免税但不退税(还没来得及缴纳)
    •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 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
  • 不免税也不退税
    • 一般商贸企业

征收管理

消费税100%入中央库

  • 分期收款&赊销:
    • 合同书面规定:按收款日,从量相同方法处理
    • 未书面规定:发出日
  • 预收货款:
    • 发出日
  • 委托加工:
    • 提货当天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

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委托加工,受托方代收代缴

  • 市区:7%
  • 县镇:5%
  • 其他:1%

委托加工,使用受托方所在地税率
税率变更,当月适用新税率

计税依据

增值税、消费税

免抵要交(核准的下一个申报期,加上),留抵可扣(收到的下一个申报期,减去)

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中扣除。

滞纳金,不交城建税
即征即退,不退城建税

实物黄金交易,全免
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烟叶税

纳税义务人:收购烟叶的单位

晾晒烟叶、烤烟叶

=价款总额*20%=(收购价款*1.1)*20%

烟叶收购地,按月计征

关税

纳税义务人

  • 货物
    • 进口:收货人
    • 出口:发货人
  • 物品
    • 物品所有人

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制定

  • 最惠国税率
  • 协定税率:关税优惠条款
  • 特惠税率:特殊关税优惠条款
  • 普通税率
  • 暂定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的进口货物有暂定税率的,适用暂定税率;按照普通税率征收的进口货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 配额税率
  • 一般:海关接受申报时的税率
  • 先行申报&规定期限未申报而由海关变卖:运输工具申报进境
  • 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
    • 发现之日
  • 补关税:再次填写报关单之日

关税完税价格

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FOB价+运费+保险费(到达我国起卸前/入关前)
保险费=(FOB+运费)*0.003

  • 计入:
    • 第三方佣金
    • 转售收益
    • 特许权使用费
    • 邮运进口的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费+保险费
  • 不计入:
    • 购货佣金
    • 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运输费用

海关估价方法

  • 相同货物成交价格:前后45日
  •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
  • 倒扣价格估计:销售价格扣除境内相关费用
  • 计算价格估计:成本+利润

特殊情况

  • 运往境外修理:修理费+物料费
  • 运往境外加工:加工费,料件费,运费,保险费
  • 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利息计入
    • 留购的租赁货物:留购价格
  • 补税:(1-已使用月份/监管月份)
    监管年限:飞机船舶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3年

关税税收优惠

  • 法定减免税
    • 税额50以下
    • 无商业价值广告品和货样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非个人)
    • 运输工具途中燃料、物料、饮食
    • 海关放行前损失、损坏部分
  • 特定减免税
    • 科教用品
    • 残疾人专用品
    • 慈善捐赠
    • 重大技术装备
  • 暂时免税
    • 6个月内复运出境
    • 缴纳保证金

征收管理

进口: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
出口:装货的24小时以前

15日内缴款,可以延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海关总署批准

3个月未交,强制征收(强制扣缴、变价抵缴)

补征:纳税人无错,1年内补征
追征:纳税人有错,3年内追征
退还:进口复运出境、出口复运进境,一年内
多征:海关发现,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发现,1年内要求退还并加算活期利息。

船舶吨税

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

拖船、非机动驳船减半 *50%

1千瓦=0.67吨

  • 免征船舶吨税:
    • 纳税额50元以下
    • 自境外购买、受赠、继承取得船舶初次到港的空载船舶
    • 吨税执照到期后24小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 非机动船舶
    • 捕捞、养殖渔船
    • 避难、修理、改造、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 延长吨位执照期限:
    • 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并不上下客货
    • 军队、武警征用

船舶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资源税

纳税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进口不征,出口不免不退。

连续生产非应税商品,移送环节缴纳资源税。
其他自产自用视同销售。

税目

  • 能源矿产
    • 原油(不包括成品油、人造石油)
    • 天然气(VAT 9%)
    • 煤:原煤、洗选煤
    • 煤成气、煤层气
    • 铀、钍
    • 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
    • 地热
  • 金属矿产
  • 非金属矿产:石膏、火山灰
  • 水汽矿产:二氧化碳气、矿泉水,没有氧气
  • 盐:天然卤水、海盐

税率

  • 原矿
  • 洗选煤

从价征收

开采或生产不同产品:分别核算或从高适用税率

计税依据

不含增值税
扣减收取的符合条件运杂费用(不包括VAT)(不包括另外支付的运杂费)

  • 自产自用:
    • 自己同期同类平均
    • 他人同期同类平均
    • 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
  • 单一环节征收:
    • 买原煤 + 自采原煤 -> 卖原煤
      200 500 (500-200)
    • 买洗选 + 自产洗选 -> 卖洗选煤
      200 500 (500-200)
    • 买原煤 + 自采原煤 -> 卖洗选煤
      税额扣税额 (500*选-200*原)

减税免税

免税

  • 运输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
  • 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

减征

  • 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20%
  • 含硫天然气、次采油和从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有、天然气,减征30%
    衰竭期矿山,页岩气资源,减征30%
  • 稠油、高凝油,减征40%

征税管理

纳税地点:开采地或生产地

水资源税

  • 不征收:
    • 农村、家庭用水、零星散养用水、水利工程、安全保障临时用水(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抗旱
  • 免税:
    • 农业生产(规定限额内)、污水处理再生水、军队、武警、发电用水

环境保护税

纳税义务人:直接向环境排污

  • 不属于直接排污,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 污水集中处理
    • 固体废物处置
    • 许勤养殖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 从量计征:
    • 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不包括二氧化碳、氧气)
    • 水污染物:
    • 固体废物:煤矸石、尾矿
    • 噪声:工业噪声

计算和计税依据

污染当量数*适用税率
污染当量数=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大气污染物:对污染物中,按照污染当量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水污染物:一类:前五项;其他:前三项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排放量*适用税额
=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免征收)-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不征收)-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不征收)

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适用税率(仅对工业噪声征收),不到15天减半

排放量顺序:自动监测->检测->计算->抽样

违规情况:适用产生量计算
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按照环境保护部门交送的数据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 免征:
    •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
    • 流动污染源:车
    • 集中处理所排放的污染物,并且不超标
    • 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

纳税地点:排放地

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从量,耕地面积

因农业用途占用耕地不征税。

菜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滩涂

一次性征收

面积*适用税率

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适用税率的150%征收。面积*适用税率*150%

免征

非经营自用(军事设施、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
教职工住房不属于非经营自用

减征

  •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 减按2元/平方米
  • 农村居民新建自用,减半征收;搬迁新建,免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经批准:收到主管部门发出的手续/批准文件的当天
未经批准:主管部门认定的实际占用/改变耕地的当日
污染、损毁:认定的

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缴纳

退税

挖损、采矿坍塌、压占、污染 3年内修复,可退税
临时占用,2年内修复
施工项目、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1年内修复

城镇土地使用税

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情形,缴纳耕地占用税满1年后,再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征一次,管一年。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受益人原则:谁使用、谁占用、谁管理、谁收益,谁交税

从量,经济落后地区,税率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率的30%

  • 计税依据:
    • 已测:按测定面积
    • 没测但有土地使用证:按证书确认的面积
    • 没测也没有证:据实申报,待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再作调整
  • 单独建造地下建筑:
    • 按土地证面积
    • 未取得土地证,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
    • 地下建筑按50%征收
    • 仅限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物

占用土地面积*税额*(占用月份/12)

税收优惠

  • 国家机关、军队 非经营自用
  • 事业单位 自用
  • 国家或企业办的学校 自用
  • 寺庙、公园、名胜古迹 自用 (公园内附设营业单位正常缴纳)
  •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 公共用地
  • 农业生产
  • 非营业医疗机构 自用
  •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 免税
    相反 要征
  • 改造安置用房
  • 重点行业:
    • 石油天然气盐场
    • 厂区外铁路专用线、公路、公园、绿地
    • 厂区内都要征
  • 物流企业减半征收
  • 省级决定:民办学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购置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 购置存量房: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 出租出借,交付之次月
  • 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之次月起;若未约定,则为合同签订的次月起
  • 新征用的非耕地:批准征用的次月起
  • 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时开始纳税

房产税

纳税义务人

受益原则
出典:承典人纳税
纳税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房产:有墙有柱子,能遮风避雨
房企的CP在出售前不征房产税,但在建设过程中征土地使用税。

税率

自营自用:从价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 1.2% (全年应纳税额,pro rata)
出租:从租计征(出租次月) 不含税租金 一般 12%
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向个人出租住房 4% (非免税)

自用

原值*(1-扣除比例)*1.2%

原值:地价+楼成本及附属设备

容积率低于0.5,按房产建筑面积2倍计算土地面积。
1500取得5万平米土地,建造厂房2万平米,容积率0.4。
1500*(2*2/5)
附属设施损坏,更新后计入房产原值

免租期:由产权所有人按照余值从价计征
无租使用: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一般计税 9%,简易计税 5%

投资联营的房产:真投资:被投资企业 从价计征
假投资:出租方 从组计征

地下建筑

  • 与地上建筑相连:按照地上建筑的规定
  • 独立地下建筑:
    • 工业用途: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原值
    • 商业和其他用途: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原值

税收优惠

  • 非经营自用,免税
  • 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
  • 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房,在停止使用后,免征房产税
  • 房屋大修导致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 基建工地,临时性房屋,施工期间免征房产税
  • 公租房、廉租房、自由和公有住房 免税
  • 大型民用客机发动机相关房产,免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将原有房产(免税)用于生产经营:当月
  • 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次月
  • 委托建设的房屋:次月

契税

房地产权属转移
承受方,买方

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国家 —-出让—> 房企A —-转让—> 房企B

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 抵债、实物互换:视同买卖
  • 赠与:受赠人缴纳(不动产赠与登记表)
  • 获奖方式:视同赠与
  • 不动产份额变化、共有人变化:由承受方缴纳

以自有房产做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不征契税

计税依据

  • 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金、补偿费、安置补偿、基础设施配套费
  •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交付经济利益;已装修房屋,装修费用计入总价款
  •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划转、奖励
  •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支付差价的一方征税

税收优惠

  • 非经营自用
  • 承受荒地用于农业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
    离婚分割,免征
  • 法定继承,免征
  • 公有住房,免征
  • 经济适用房回购,免征
  • 改造安置房回购,免征
  • 个人购买:
    • 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
    • 改造安置住房:
      • <=90平,1%
      • >90平,减半征收
    • 家庭唯一住房:
      • <=90平,1%
      • >90平,1.5%
  •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免征契税

赠予赡养人,须纳契税,无需纳LAT。

企业改制重组

  • 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的公司中持股超过75%,免税
  • 企业破产,债权人:免税;非债权人:安置全部职工三年,免税;超过30%,减半征收
  • 资产划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一人有限公司,免税

股权交易,不交契税。(仅限改制重组)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转移合同签订的当天,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之前完成。
  • 法院文书、改变土地用途、性质:当日,90天内缴纳

退税

办理权属登记前,合同不生效,可以退税。
被裁决转移无效
容积率调整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
新房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

LAT

  • 权属转移
  • 卖方交

出让不征,转让征

单位之间互换房地产,征税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不征

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要交,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不交。

不征

  • 继承
  • 赠与:直系亲属、承担直接赡养义务
  • 公益性赠予

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收入

发票、合同金额

视同销售:本企业同地、同期、同类平均;由主管税务机关评估
转为自用或出租不交LAT,成本费用也不扣除。

以成本价销售员工,应视同销售,以正常价格计算收入

扣除项目

项目1 地价

  • 土地出让金、地价款(转让)
  • 登记费、过户费
  • 契税(要包括契税) 5%
  • 土地闲置费不得扣

项目2 开发成本

  •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耕地占用税、安置动迁用房支出
  • 前期工程费
  • 建筑安装工程费:精装修计入,房企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扣除按照开票金额。
  • 基础设施费:水电气、排污、排洪
  • 公共配套设施费:会所、变电站、幼儿园、托儿所
    公摊 成本费用可以扣
    建成后有偿转让:收入正常计算,成本费用可以扣
  • 开发间接费用:预提费用不能扣

开发成本分摊QAQ

项目3 开发费用

  1. 能够按项目分摊,并且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
    项目3=利息+(项目1+项目2)*5%
    (利息不得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息)
  2. 不能同时满足:
    项目3=(项目1+项目2)*10%

非金融机构,无法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用公式二

项目4 税金

  • 印花税不允许扣除
  •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可扣除

若未提供,需先计算增值税,以此计算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2

项目5 加计扣除

只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项目5=(项目1+项目2)*20%

项目6 转让存量房地产

项目1(如有)+项目6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

项目6 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重置成本*成新度折扣率
或无法取得:购买时发票金额,发票金额*(1+年份数*5%) 年份数四舍五入

项目4 当无法取得评估价,可按取得时契税扣除。

清算条件

  • 必须清算
    1. 全部竣工、完成销售
    2. 整体转让
    3. 直接卖地
  • 主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清算:
    1. 卖85%以上
    2. 销售比例不到85%,剩余已经出租或自用
    3. 满3年
    4. 注销登记

税收优惠

  • 出售普通标准住房 增值率小于20%,免税
  • 出售改造安置住房 增值率小于20%,免税
  • 出售公租房 增值率小于20%,免税
  • 因国家建设需要转让,免税
  • 个人销售住房,免税
  • 改制重组(不适用房地产企业):
    • 企业整体改制、企业合并、企业分立、投资入股

合同签订后7日内纳税申报

  • 预征率:
    • 东部 不低于2%
    • 中部、东北 不低于1.5%
    • 西部 不低于1%

主管部门核定应税收入:隐瞒虚报成交价格,成交价格低于评估价格
主管部门核定应纳税额:没账,责令清算逾期仍不清算

车辆购置税

境内购置车辆,买方交

汽车(含新能源,有免税规定)、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ml的摩托车

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 并自用

10% 背

计税依据

购买自用

买价,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不包括保险费上牌费等。

进口自用

(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

自产自用

自己同期同类平均

受赠、获奖、其他 自用

(拍卖、抵债、走私、罚没)

按照购置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

受赠前因未自用,故未交车辆购置税

补税

受让人缴纳

情形发生当日

原始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 (10年使用年限,取整,不满一年不计)

税收优惠

  • 外交 免税
  • 军 警 免税
  • 消防 免税
  • 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 免税
  • 公交气电车辆 免税
  • 留学人员 现汇 1辆 自用国产 小汽车
  •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 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 新能源汽车免税

纳税地点

需要登记:车辆登记地
不需要登记:机构/个人所在地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发票日期,缴纳60天内。

退车退税

一年10%

车船税

拥有车船 每年交 所有人或管理人

乘用车、客车、货车、专用作业车(车购税不交)、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购税不交)、摩托车、机动船舶、游艇
单位内部行驶的车辆缴纳车船税

拖拉机 不征税(车船税、车购税)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 不征车船税
临时入境 不征车船税

境内租入外国籍船舶,不征车船税
境内将船舶出租到国外应征车船税

计算

从量计征

当月起计算

税率

  • 乘用车:每辆(按发动机排量不同,单位税额不同)
  • 客车:每辆
  • 火车:整备质量每吨
  • 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整备质量每吨
  • 摩托车:每辆
  • 机动船舶:净吨位每吨
  • 游艇:艇身长度每米

特殊计税

拖船、非机动驳船、挂车:50%计征
1千瓦=0.67吨

  1. 等级证书、行驶证
  2. 出场合格证明
  3. 核定

税收优惠

  • 农业 免税
  • 军警 免税
  • 消防 免税
  • 外交 免税
  • 节能汽车(<=1.6升) 减半
  • 新能源车船 免税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 不在征税范围内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纳税地点为车辆登记地

印花税

在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
直接签合同两位

委贷业务:纳税义务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拍卖业务:纳税义务人为产权人和受买人,不包括拍卖人
证券交易:卖方交,买方不交

  • 境外凭证:
    • 不动产在境内,要交
    • 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要交
    • 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不包括境外单位向境内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xxx
  • 不征印花税:
    • 法律文书、仲裁文书、监察文书
    • 补偿安置房地产合同
    • 总公司分公司书立的执行计划

税目税率

合同类

不包含列明的增值税税款,未列明用总额。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在印花税征税范围内。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和证券交易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均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不属于买卖合同。
  • 非专利技术,没有登记在册的权属

未列明金额: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仍不能确定按照市场价格

实际金额不一致,若不修改合同,则不修改应纳印花税
若修改合同,则补缴或退/抵

未履行合同,不予退还或抵缴

税收优惠

  • 法定免税:
    • 副本或抄本
    • 外交
    • 军警
    • 农业
    • 无息、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的优惠贷款
    • 公益赠与 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
    •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 电子商务订单
  • 其他免税:
    • 售后回租:出售、购回均不征印花税、增值税
    • 处置不良资产
    • 个人出租承租住房
    •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个人销售动产要征税)
    • 企业改制过程中,未贴花部分及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 成立新企业,未贴花部分及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 改制后,合同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不再贴花
    • 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50%税额幅度内减征 资城印 房地耕 两费

征收管理

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资金帐簿:
书立当日;按季、按年计征;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

证券交易: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按周解缴,每周终了之日起5日内申报解缴

纳税地点:
纳税人为单位:机构所在地
纳税人为个人:书立地或纳税人居住地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境内代理人;若无,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所在地,境内书立人所在地
不动产产权转移:不动产所在地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不是纳税对象

  • 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利息 免税
  • 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或中国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利息收入 免税

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

售后回购,只有在有证据表明是融资行为时,不确认收入并将收到款项作为负债

劳务

超过12个月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年收入。

股权转让

  • 负商誉确认营业外收入,税务口径不认。
  • 处置确认时点: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
  • 税务口径不认股权的权益变动,即不确认投资收益,在处置时一次性确认收益。
  • 权益法税会调整,税务口径分红免税(居民企业)

股息、红利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不包括持股上市公司不足12个月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非居二 10%
确认时点:做出利润分配决议的日期
权益法分配股利不确认收入,产生税会差异。

利息、租金、特许使用权使用费收入

租金提前一次性收取的,可将其分摊至相关年度。

接受捐赠收入

实际收到时间点
非货币资产捐赠,取得专票,可用于抵扣,此时利润表中他收包括进项税。

政府补助

  • 与资产相关
  • 与收益相关

视同销售

  • 外部移送:总分间不视同销售
  • 公允价值:非货币性资产

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可在5年内分摊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且确认税务口径长投计税基础。
年度按照整个纳税年度计算。

可转债

转股时,应付未付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应收未收利息要申报纳税,计入股票投资成本。

代持限售股

转让所得 = 转让收入 – 限售股原值 – 合理税费
若无法确定原值,按15%核定为原值+合理税费

依法院判决、裁定而转让,不征税

股东非现金捐赠

仅当合同、协议中约定作为资本金投入,并且会计计入资本公积,可以不影响利润。
当未签订合同或协议时,不得计入资本公积。离谱。

不征税收入(纳税调减,对应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1. 财政拨款
  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1. 资金拨付文件
    2. 对该资金用专门的管理办法或者管理要求
    3. 单独核算

免税收入(纳税调减)

  1. 国债利息收入 (包括尚未兑付的利息)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2.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
    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 非盈利组织取得的非营利性活动收入
    (投入人对投入的财产不保留或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扣除凭证

外部凭证:财政票据、分割单

汇算清缴前拿到票

换开、补开时,对方无法换开、补开:
1. 原因的证明材料
2. 合同or协议
3. 付款凭证

扣除项目

不得扣除

  1. 发放股息
  2. 所得税税款
  3. 税收滞纳金
  4. 罚金、罚款 (违约金、赔偿金可以扣)
  5. 赞助支出
  6. 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
  7. 总分间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
  8. 准备金(减值损失、跌价准备 etc.)
  9. 计入资产原值的税金(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进口关税、烟叶税)
    若新增固定资产获得普票,增值税额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亏损弥补

  • 一般企业:5年
  •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性中小企业:10年
  •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方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资产类扣除

固定资产

  • 不得扣除:
    • 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产生折旧
    • 固定资产中的土地
  • 最低年限:
    • 20年:房屋、建筑物
    • 10年:飞机、火车、轮船、及其他机械设备
    • 5年:器具、工具、家具
    • 4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 3年:电子设备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折旧。

无形资产

  • 一般不得低于10年
  • 合同约定使用年限:按照使用年限
  • 软件:最短2年

长摊

  1. 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2.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3.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投资资产

转让或处置时扣除成本。
撤资/减资: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按投资比例视为股利,可免税;剩余所得征税。

文物、艺术品 不得扣除折旧

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存货 盘亏、被盗、毁损或报废 减除(保险)赔偿后可以扣除。

税收优惠

特定项目减免

加计扣除

  • 企业基础研究支出 100%加计扣除
  • 残疾人工资100%加计扣除
  • 资源综合利用作为原材料,收入减按90%

固定资产

次月扣!

征收管理

  • 预缴:分月或分季;终了后15日内报送预缴申报表
  • 汇算清缴:531前
  • 年中停止营业,60天内办理汇算清缴
  • 总分机构:汇总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被收购方:收购方自被收购方处收购被收购企业股权。

  • 一般处理:
    • 公允价值
    • 确认所得/损失(交税)
    • 合并/分立 亏损不得结转
  • 特殊性税务处理:
    • 条件:
      • 合理商业目的
      • 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不低于50%
      • 对价中股权支付比例不低于85%
      • 重组后12个月,重组资产不改变实质经营活动
      • 重组后12个月,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股权支付的部分:不确认所得/损失,以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 可抵亏可以在限额内弥补合并企业/分立企业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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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3